一、免稅物品:
1. 進口之郵包物品,其數量零星且經海關核明屬實,完稅價格在新臺幣2,000元以內者,免徵進口關稅、貨物稅及營業稅。
備註:但不包括菸酒及實施關稅配額之農產品。
2.廣告品及貨樣,其完稅價格在新臺幣12,000元以下者,免徵進口關稅。
二、應稅物品:
1. 進口郵包離岸價格(FOB)美幣5,000元以下或等值者, 如非屬限制輸入貨品,免辦報關手續。
由海關查驗核估後,開具「小額郵包進口稅款繳納證」完稅放行。
2.進口郵包離岸價格(FOB)超過美幣5,000元者,或需憑簽證文件申報進口者,應辦理正式報關手續。
三、資料來源:
臺北關官網「國際郵包通關」專區中,2025 年 6 月 12 日公告內容
頁面標題:國際郵包通關
發布單位/時間:臺北關松山分關 — 2025‑06‑12
節錄內容(位於「伍、進、出口郵包通關簡介」章節): 臺北關官方網站「國際郵包通關」專區(2025年6月12日公告)